执业领域 03
不良资产处置、强制执行
从债权收购到执行受偿
不良资产的处置价值,取决于抵押物变现能力、查封顺位与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;强制执行的实现程度,取决于财产线索、责任主体范围与程序选择。收购定价与执行方案,应建立在同一套财产核查之上。
债权收购前,应完成尽职调查:核验债权真实性、转让链条、诉讼时效与担保效力,核查抵押物现状、租赁与占用、查封顺位及优先债权,测算处置周期、税费与回收比例。
执行阶段,应围绕财产线索、责任主体与程序节点推进:申请恢复执行、追加被执行人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、参与分配,均须以证据与法定条件为基础。裁判确认的债权,唯有经执行实际受偿,方告实现。
通常出现在这些情形里
债权包户数多、抵押物分散
逐户核查抵押物状态、查封顺位、租赁与占用、居住权登记及共有人异议,建立处置台账,测算回收区间。
抵押物被长期租赁占用
审查租赁合同签订时间、租金支付与占有事实;查封或抵押后设立的租赁不能对抗执行的,可申请排除。
债务人被限制消费但仍经营
限制消费不等于无财产。应核查经营流水、应收账款、关联交易与股权变动,必要时申请审计调查或追加实际控制人。
被执行人公司资不抵债,实际控制人仍有资产
应审查是否存在人格否认、抽逃出资或出资加速到期等情形:核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、关联交易、人员与场所混同、资本显著不足等事实。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股东,或另行提起人格否认之诉;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的,举证责任倒置。
抵押物流拍、变卖不成
可申请以流拍价以物抵债;抵债后不足部分继续追偿。以物抵债裁定涉及税费与过户,应提前测算。
案件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本
终本仅为程序性结案,债权并不消灭。应审查终本裁定是否完成网络查控、财产报告与现场调查,是否存在可供执行财产或可追加主体;发现财产线索的,及时申请恢复执行,并可申请追加被执行人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申请执行监督。
我从哪一步介入
- 01
第一步 · 尽调与估值
核验债权与担保,核查抵押物与查封顺位,测算处置周期、税费与优先债权,形成收购定价依据。
- 02
第二步 · 收购与转让
审查转让链条与通知程序,办理债权转让手续,确认申请执行人变更条件。
- 03
第三步 · 执行推进
申请恢复执行、追加被执行人、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参与分配,按程序节点推进。
- 04
第四步 · 处置与受偿
推动拍卖、变卖或以物抵债,核对税费承担与分配方案,实现债权受偿。
这类案子,我的处理方式
尽调与定价能力
以抵押物变现、查封顺位、优先债权与税费为基础测算回收,避免以面值判断债权价值。
执行程序经验
熟悉追加被执行人、执行异议之诉、参与分配与恢复执行的适用条件与证据要求。
处置全流程
从收购尽调到拍卖处置、税费处理与分配方案,形成可复用的处置流程。
这个领域最常被问到的
-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,法院还能拍卖吗?能拍,但要先落实居住保障: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标准提供住房,或从变价款中扣除 5 至 8 年租金;已设抵押的自住房,处置阻力更小。
- 执行中签了分期和解,对方又违约,我该怎么办?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,也可以就和解协议另行起诉;恢复执行要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提出,已履行部分予以扣除。
- 抵押物两次流拍、变卖也卖不掉,能抵债给我吗?可以。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按流拍所定的保留价以物抵债,裁定送达时财产权属转移;抵债后不足部分仍可继续追偿。
- 被执行人是一人公司,能直接执行股东个人财产吗?不能直接执行,要走追加程序或者另诉。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,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举证责任在股东。
- 银行打包转让的不良债权,个人投资者能买吗?法律上不禁止个人受让金融不良债权,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包的受让方限于持牌机构;个人参与通常要借助公司主体,并自行承担尽调风险。
- 收购债权包之前,律师尽调到底要看哪些东西?至少看五样:债权是否真实、转让链条是否连续、诉讼时效有没有过、担保是否有效、债务人还有没有可执行财产。缺项越多,报价越低。
请提供债权凭证、执行裁定、抵押物信息及已知财产线索,预约一次处置可行性评估。
电话预约 0755-83025555 在线说明情况